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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firoj9043 on Jan 3, 2024 18:50:59 GMT 10
海关领域的工作人员发现海关估价检查有所增加,联邦税务局在对所采用的价值提出质疑的程序方面也变得更加复杂。如果说以前更常见的问题是在计算完税价格时是否包含更明确的项目(例如工头、特许权使用费和税收本身那么今天的问题是为了估价和采用替代方法而交易价格的可接受性,以及纳入次要项目(例如 CE 商业费用这种情况意味着 AVA-Gatt 及其规定和原则越来越多地用于这种关系的日常生活中。 AVA-Gatt 旨在防止(a)进口商或出口商通过过度降价侵蚀税基、非法转移利润和费用或参与掠夺性竞争;( b)税务机关为业务确定人为价值,以直接或间接增加税收要求。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并创造一个安全、可预测和合作的环境,AVA-Gatt (a)禁止在运营中定价过低,建立防止遗漏或伪装价值的机制。 建一种方法来确定有关各方采用的海关待遇的价值,建立一个大规模的协商一致程序,各方将在其中贡献其信息和数据,以得出公平和一致的结果。 该方法始于“海关价值”(双方在应用法律规范时应考虑的价值)的概念化,除了 a)未包含在交易价值中的强制性添加物(例如,关税包括商品的应付价值。佣金、包装、包装成本、合并材料、异常折扣等 签署方可选择添加的内容(运费、与装卸和装卸有关的费用、与将进口货物运输到进口港或进口地点 手机号码列表 有关的费用以及保险费用),禁止签署方确定任何附加内容项(第 8 条。 接下来,根据协议的交换和公平征税原则,交易的价值必须被假定为合法和可接受的,直到被证明不现实或不可接受,最后定义了以下方法:(a) 验证交易价值通过标准值测试客观收取价格;( b )确定重置完税价格如果该价值被证明是可接受。 在翻译择使用“费用”而不是“费用”或”(这将是“费用”的翻译)和“到港口”而不是“到港口,立法者提出了大胆的解释,将永远不应该记录为海关价值一部分的价值包括在内,例如内部工头费,甚至C够,通过将其与不同巴西进口商同时对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进行的其他进口进行比较,用于海关估价目的的交易价格的可接受性每天都会受到质疑,通常将平均价格设定为“市场标准”,以要求进口商证明差异的合理性。 这一要求往往会让进口商措手不及,因为其他进口数据不公开。尽管海关法规允许进口商申请进入,但在检查前提供的情况很少,援引“财政保密”的说法,甚至在检查期间也并不总是令人满意地打开,这使得评估变得困难产品的健康程度、比较。由于在接受操作和通常商业惯例的细微差别时所施加的严格证据要求,第一种方法被拒绝的情况并不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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